根据校字〔2024〕125号《蚌埠医科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与第三轮分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》以及医学影像学院第三轮分级聘用条件,经个人申请、专家评审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第三轮分级聘用情况公示如下:
同意推荐人员名单:
同意聘用人员名单:
公示时间:10月23日-10月25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实验楼A座203或207办公室反馈。
联系人:
医学影像学院党委书记:于伟荣
联系电话:0552-3175330 13500568566
医学影像学院院长:管俊昌
联系电话:0552-3179695 13955224928
医学影像学院
2024年10月23日